她想了想,“帮我去捉鸟。一个时辰。捉一百只。要活的。”

    一个时辰捉一百只鸟本不是问题,但要活的,却没有那么容易了。

    他们都开始面面相觑。同时望着他。

    她看得出来,他是他们的头儿。这些人看起来个个武艺高强,不过她不怕,能在她的暗器下逃过去的只有一个,那就是她爹,而那次还是她故意放水的。

    “一百只鸟,也不是不可以,不过,我能不能跟你打个商量,我要是做到了,你就把你手上的暗器卖给我?”这人道。

    原来还是想要她的袖驽,也没有什么不可以。这袖驽对她来说其实也就是发挥出了一般般的水准,反正她自己用箭射,一个时辰也射不到这么多,他们能捉活的给她做练暗器的靶子,这买卖也划得来。

    她点头。

    他微笑,然后就与那四个凑头商量去了。

    然后也没打招呼,几个人就很快分方向掠入了林子。

    她在墙头吃着葵花子等待,半斤葵花子都磕没了,也没见他们有动静,猜想许是溜了,正要下墙,又听树叶唆唆地响起来,他们回来了,一人手上拎着串成禾雀花一般的一摞叫叽叽的麻雀。

    “一共一百零三只。多出来的三只就当是送的了。”他笑道。

    这简直不可能,就算他们人多,可终究鸟是活的,又怎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捉到这么多?

    但一只只数下来,的确是一百零三只。

    她以为他们下了迷魂药之类的作弊,抽出十来只查看它们的眼睛,又全无异样。

    “好吧。”她老没趣地说道,然后把手上袖驽给了他。

    “素君?“他低头看着袖驽柄上刻着的名字,信口念出来。

    “我说过了,叫我姑娘!“她不满地瞪圆了眼睛。然后把它夺回来,从袜子里抹出把两寸长的小刀,唰唰唰把名字刮去了。

    他笑起来,冲她规规矩矩作了个揖:“在下萧铭山,谢过姑娘。“

    原来他叫萧铭山。

    这个萧铭山,他年纪都能当她叔叔了,却还来眼红她一个小姑娘的玩意儿。

    她以为这只是个意外,很快就会随着时间归于平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