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车夫点了点手里的钞票,心里估摸了一下距离,发现还多了几芬尼,不由稍微安心了点。

    因为这里坐落着一座“泰特玩具厂”,专门生产木偶、娃娃和布偶等玩具,给东西缪斯的商场供货。许多中产阶级的女儿,乃至北缪斯的贵族小姐都喜爱这类玩具。

    吉兰脑海里回忆着莫兰女士当时的各种细节,不由揣摩起对方的内心。

    ‘她似乎对一切都不关心,唯有手里的书能真正吸引她的注意。她亦不像是一位真正的书商,仿佛开书店只是为了图个安宁,方便看书,做生意不过附带……’

    女士躺在摇椅上,仅仅瞥了一眼,便算出了价格。

    练习片刻,又进阶读起了一些简单的词汇。

    视线一角的彩数还剩下“10”。

    经过一番打听,在付出了5个梅郎,外加几支香烟的代价后,吉兰很快从一名少年街溜子的口中,得知了一个“地下酒吧”的确切位置。

    吉兰很快明悟,是自己的穿着打扮,很难让马车夫们相信,他会是个有钱付车费的主。就算能支付得起车费,也多半给不出小费……说不定,还会故意去往一些偏僻地区,对他们实施抢劫。

    到了傍晚时分。

    “我是书店老板,莫兰·赛西莉亚。”

    其上身穿着一件二手皮夹克,下身是松松垮垮的破旧休闲裤,踹着一双圆头马丁靴。头上戴了顶灰麻贝雷帽,嘴上叼着一支烟。

    “那里是泰特帮的地盘,只招待玩具厂的工人和附近的帮派分子,你进不去的,大叔。”

    那双眼睛虽然麻木,却暗藏一丝凶狠。

    正是经过化妆后的吉兰。

    吉兰认真阅读起了这本语言书籍。

    他突然神色一整,装作摘眼镜的动作,又夹着不存在的香烟,凭空吸了一口。

    视线一角的彩数“65”下跌至“60”。

    约莫两小时后,吉兰抵达南缪斯圣莫德街。

    待吉兰上车,马车驶离。

    揣摩到了这点,吉兰摇了摇头。